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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新《专利法》、细则、审查指南、最高法司法解释理解及适用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专利法》2009年10月顺利颁布实施,相关配套制度安排久为社会各方瞩望。《专利法实施细则》已经颁发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12月21日颁发,2010年1月1日实施,《专利审查指南》也会在春节前颁发实施。如何掌握新颁布的专利法制度规则,了解配套制度实施的精神内涵,促进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保护各种主体的知识产权,是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机构、教研单位、企业主体都关心的重大课题。为帮助大家深入学习掌握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要旨,解决各有关单位在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经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决定举办两期“新《专利法》、细则、审查指南、最高法司法解释理解及适用高级培训班”。热烈欢迎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知识产权、专利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软件基地、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部门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各专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人及专利代理人,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负责专利管理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顾问、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主管、品牌保护经理等,各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和科研管理人等相关人员踊跃参会。一、时间及地点:第一期:2010年3月25日-26日 北京市第二期:2010年4月02日-03日 上海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3月23日二、收费标准:参加培训人员须缴纳培训费1500元/人(含资料、专家报告、茶歇、场租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如提前汇款请与会务组联系。三、报名方式:请于2010年3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邮件反馈会务组.电话:010-58896841 81228110 传真:010-51413988电子邮件:ipiec@126.com 官网:www.miitec.cn联系人:王威 先生附件:附件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01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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